附:旧机回收标准及要求一、旧机回收范围:
●所有回收的旧发动机必须是上柴公司生产的产品,主要零部件(机体、缸盖、曲轴、凸轮轴、连杆)必须完整,是上柴原装机产品零件。 ●所回收的废旧发动机原则上应是出厂8年之内的产品(由发动机出厂日期、出厂机号或机体毛坯铸造号等确定)。 ●不回收经过改装、拼凑的旧发动机。不回收上柴现行产品中已不生产的柴油机。如114系列中的A型机;135系列中的JZ系列。柴油机机体损坏的不在回收范围之内。
二、影响旧机回收价格的因素●发动机使用年限。 ●发动机是否能正常运转。 ●发动机其他重要零部件缺损如:铭牌、飞轮壳、喷油器总成、空压机总成、增压器总成、发电机总成、启动电机总成等。 ●旧机回收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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